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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操作流程
发布日期:2017-06-12来源:纳税服务科浏览次数:

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

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流程

 

参保单位到地税部门首次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前,须办理缴费登记。完整的时序流程:用人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登记→社保经办机构按月向地税部门传递参保单位征缴数据→参保单位(行政、参公管理和公益一、二类事业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款项→参保单位按月向地税部门申报缴费。即:社保经办机构参保登记→地税机关缴费登记→参保单位按月缴费。从缴费登记到缴费的流程如下:

1.缴费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参保登记证件一份,填写完整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登记表(适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见附件2)一式二份、缴费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一份,到池州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联系人:高杰,电话: 2120069、2560101)。

用人单位到地税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前,可直接登录28365365打不开网站“办税服务”版块中的“下载服务”了解办理流程,下载表格。

2.申报缴费

用人单位按月在征期内申报缴费,每月征期通常是每月1至15日,遇节假日征期顺延,缴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1)网上申报缴费。用人单位办理缴费登记后,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缴税(费、基金)三方协议书》一式三份到池州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签订三方协议,同时开通网上申报、缴费渠道。

开通网上申报缴费渠道的缴费人应登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dzswj.ah-l-tax.gov.cn)提取当月申报缴费数据,进行社保费的申报和缴纳。

如在电子税务局中查不到当月申报数据或对社保经办机构传递的征缴数据有疑问,不要点击“自主申报”,请及时与市地税局基金(费)科联系(联系人:石星明,电话:2560126)。

(2)上门申报缴费。没有开通网上申报缴费渠道的缴费人,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表一式二份或者持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通知单》,到池州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并凭办税服务厅人员开具的《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或《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缴费银行缴纳。

3.缴费凭证的取得

网上申报缴费的缴费人,可从缴费银行网点取得《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社保费的会计核算凭证。缴费人如需要可凭《电子缴税付款凭证》到办税服务厅换开完税凭证。

上门申报缴费的缴费人,若税务机关开具《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可持《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作为缴纳社保费的会计核算凭证;若税务机关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费人持《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到缴费银行缴费后,可将缴费银行开具的《电子缴税付款凭证》作为缴纳社保费的会计核算凭证。

4.确认缴纳成功  

缴费人每月应在征期内完成社保费申报缴纳,逾期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为防止征期后几天因集中缴纳发生网络拥堵,缴费人务必提前3至5天完成缴费。缴费人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渠道初步确认缴费成功:

(1)查询缴费帐户资金变动情况,确认银行已扣款。

(2)登录安徽省地方税务局电子税务局进行查询,查询路径为:查询服务→申报缴款→已缴纳信息查询。

5.地税部门内部职责分工和联系方式

池州市地税局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的缴费登记、申报征收、征缴政策咨询、征缴数据查询、与人社等部门协调相关事宜。

池州市国税地税联合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签订三方协议、申报征收及咨询服务。(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88号,联系人:高杰,电话:2120069、2560101)。

池州市地税局基金(费)科: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征缴政策咨询、征缴数据查询、与人社等部门协调相关事宜。(地址: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518号,联系人:石星明,电话:0566-25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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