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APP智能问答微信微博
您当前位置:首页 >> 税收宣传 >> 税务动态
 
执法使用记录仪 全程留痕可回溯
发布日期:2017-08-18来源:28365365打不开浏览次数:

近期,安徽省池州市地税局建立了税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为执法检查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实现了执法过程的全程记录、全程留痕和过程可回溯,在维护纳税人权益的同时,也降低了税务人员的执法风险。

池州市地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在配备执法记录仪之前,该局建立了同步录音录像询问室,对税收调查中的企业询问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实现询问取证过程内容信息可回溯。在执法过程中全程使用记录仪,是该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与纸质文书资料记录、信息管理系统记录、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等方式相结合,实现了对税收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和归档管理整个过程的记录。

“您好,我们是池州市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此次到您单位是想核实一下纳税情况,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监督我们的执法行为,本次执法将全程录音录像。”现如今,池州市地税局检查人员外出实施检查时,都会对纳税人这样说。

池州市地税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舒晨告诉记者,应用执法记录仪,现场记录执法信息,不仅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起到固定证据,降低执法风险的作用。“之前检查人员在查处涉税举报案件后,一些举报人得知案件处理结果,曾出现对检查结果不满意并对税务机关执法公正性提出质疑的情况,并因此与检查人员发生了纠纷。配备执法记录仪以后,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如果举报人对案件查处有疑问,有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执法过程,案件的查处和取证情景都可以回溯查询,大大降低了检查人员的执法风险。” 舒晨说。

分享到:0
 
 
主办单位:28365365打不开 联系电话:0566-12366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九华山大道 邮编:247000 电子邮件:czsdfswj@163.com
网站域名:www.guangyanhang.com  皖ICP备07000082号 皖公网安备34170002000010号 网站标识码:3417000003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合肥深拓软件 联系电话:0551-65301251
Produced By STCMS PublishDate:2017-11-17 10:30:07